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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李雪峰回忆“文革”文章的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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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6 05: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读李雪峰回忆“文革”文章的杂感

  据说,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回首“文革”——中国十年“文革”分析与反思》一书“选编的是1981年以来国内发表的有关‘文化大革命’时期重大事件的较有代表性的论文、主要亲历者的回忆及少量著作的篇章”,“是目前国内出版的有关‘文革’历史的著述中学术水平较高、现实针对性较强的一部”。我至今尚未见到这本书,最近在网上读到《新闻午报》网络版(www.web.xwwb.com)所刊载的该书中的一篇文章,才连带了解了一些有关该书的信息。
  《新闻午报》网络版转载的这篇文章是李雪峰写的,名为《我所知道的“文革”发动内幕》,主要是叙述作者自己所参加的“文革”初期打倒罗瑞卿、彭真、陆定一等人的一些经过。李雪峰“文革”之前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兼北京军区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文革”之初彭真被整倒后他兼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后来任河北省革命委员会主任、河北省军区第一政委,1970年“庐山会议”后受林彪的牵连被撤职并遭关押。这么一位在“文革”中载浮载沉的“高级干部”的回忆文章,其披露的有关历史内幕让人感悟良多。

  政治斗争的神秘莫测

  在李雪峰笔下,当年的罗瑞卿事件颇为神秘莫测。他说:“1965年12月7日接到通知要我到上海参加中央的会议。当时我正在下面抓‘四清’。7日,我从河北永年县赶回北京,8日由北京飞到上海,行前对会议内容一无所知。”而直到“12月9日开始开会”,他才知道“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批判罗瑞卿”。而这时作为被批判对象的罗瑞卿“正在云南视察工作,12月10日中央要他马上回来,到上海开会。罗完全没有思想准备,接到通知就飞往上海,一下飞机”就被送到一个“警卫森严”的地方。“罗瑞卿是搞保卫工作的,他一住下马上就明白自己已失去自由,非常生气,又莫明其妙,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始终没有参加会议。”罗瑞卿当时是中共中央军委常委、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职任十分重要,这么一个人不明不白地就受到批判,而且连参加会议当面辩解的权利都没有,而李雪峰那样有参加会议资格的“高干”事前也“一无所知”,与此相比,史书中所记载的中国古代宫廷斗争的神秘性就显得有点儿小巫见大巫了。
  不仅是李雪峰事前不知道有关消息,许多职位更高的人也被“蒙在鼓里”。有资料说,当时“贺龙接到去上海开会的通知,到了上海他才知道会议竟然是‘要解决罗瑞卿的问题’。会议第一天的晚上刘少奇、王光美夫妇造访贺龙住处。刘少奇问贺龙:‘事情真有些突然。贺老总,你是管军委日常工作的,这件事你事先知道吗?’贺龙说:‘我也是刚知道。’在座的李井泉也说事先不知道。刘少奇沉默了一会,说:‘这么说,咱们大家事先都不知道喽!’”(见解放军总参谋部《贺龙传》编写组编写的《贺龙蒙难》)刘少奇是党和国家“第二把手”,贺龙是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副主席,李井泉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西南局第一书记、四川省委第一书记,他们“大家事先都不知道”,难怪对罗瑞卿事件的起因至今仍众说纷纭。
  那么当时高层中谁预闻此事?毛泽东和林彪作为发起者自然不用说,处事“周到”的总理周恩来也知道,好像有资料说在会上“态度比较和缓”的邓小平也预闻了此事,李雪峰文中提到邓小平“传达了毛主席12月2日在海军的报告上对罗瑞卿问题作的批示”,似可做旁证。还有一位在批判罗瑞卿时比较积极活跃的老帅叶剑英,他对罗瑞卿事件的参与程度现在有不少说法,值得探究。总之,参与或预闻罗瑞卿事件的人员范围很小,准备过程很神秘,让人不能不感到有那种“谋之于密室”的意味。
  要说起来,高层政治斗争并不是一直都这么神秘、这么搞得事前密不透风的。比如1954年的高岗事件,事前高层领导们就进行过充分的交流和通气,并由中央书记处出面决定开了十来天的“座谈会”,几十位中央各部门领导当面对高岗的“错误”进行“批评”和对质,过程虽然也激烈乃至火爆,但并没有让参加者“蒙在鼓里”。不过,彼一时也,此一时也,毛泽东把罗瑞卿事件搞得如此神神秘秘,其原因大致有二:一方面,罗瑞卿是军队的领导人,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着“枪杆子”,不能不顾忌他铤而走险闹“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可能;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由于1958年以来毛泽东极力发动的“大跃进”造成的恶果以及在他指导下中共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的关系闹得很僵,这些不能不在他的不少高层同事心中留下阴影,毛因此对自己的权威性没有以前那样自信了,疑心也越发严重了,在处理罗瑞卿这样的“重臣”时也只相信身边的少数几个人,准备好之后才突然发难,以使其他同事没有思考和反应的时间。毛曾说“与人斗其乐无穷”,这时身为最高领袖的他或许也会生出“不得不”搞点儿“阴谋诡计”的苦涩吧?

  “为了打鬼,借助钟魁”

  关于罗瑞卿事件的起因,李雪峰也提到1965年12月上海会议上叶群“揭发”的罗瑞卿在已故空军司令员刘亚楼生前向他所说的要求林彪“下台”的所谓“四条意见”,这跟一直以来广为流传的为官方所默认的“林彪打击异己,毛主席受了骗”的说法并无二致。不过,正如近年来有研究者所质疑的那样,以毛泽东其人在政治斗争中的丰富经验、雄猜性格和睿智天份,要说他就那么轻易地相信叶群那个死无对证的指控,把自己曾经最喜欢、最信重的“罗长子”打落下去,这实在过于牵强。而且,从那所谓“四条意见”的内容看,它完全是针对林彪的,有资料披露当时毛泽东曾对林彪说罗瑞卿“反对你,还没有反对我”,如此,毛泽东因为“四条意见”就抛弃罗瑞卿的说法就更不合情理了。
  当然,还有另一种说法,以为毛泽东抛弃罗瑞卿是无奈之举,因为他当时正谋划着发动“文革”、向刘少奇等他所谓的“修正主义分子”下手,这时正需要借重林彪在党内和军队内的影响力,需要他的全力支持,所以明知罗瑞卿受冤也只能顾全大局、丢卒保车,与林彪达成“政治交易”。这说法看似有一定道理,但细究之下仍然于实际情况不合。当时林彪以对毛泽东的狂热的个人崇拜宣传得到重用,而罗瑞卿则是以在毛身边十几年兢兢业业、忠诚维护获得信任的,二人都有一定的势力范围,但基本上还是在毛的掌控之下,如果仅仅是林、罗两人之间的矛盾,毛完全可以进行适当的调解,没必要用极端的手段打一个拉一个。
  李雪峰在文章中谈到,邓小平在上海会议中“传达了毛主席12月2日在海军的报告上对罗瑞卿问题作的批示,内容是:‘那些不相信突出政治,对于突出政治表示阳奉阴违,而自己另外散布一套折中主义(即机会主义)的人们,大家应当有所警惕。’”这显然是指的罗瑞卿,它透露出罗瑞卿事件的根本原因。从许多史料可以发现,“大跃进”造成的灾难暴露了毛泽东在经济工作方面的荒诞无能,这使他在党内的威信有所削弱,1962年以后,毛就越来越强烈地提出要“突出政治”、抓“阶级斗争”,以此作为巩固自己权威的手段,而从上述毛的“批示”中可以得知,罗瑞卿对“突出政治”似乎不太以为然,这当然会引发毛泽东的不满。另外,还有资料显示,1960年以后罗瑞卿与刘少奇的关系也有明显的接近趋势,这在即将发动“文革”的毛泽东的政治考虑中肯定也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李雪峰的文章还提到,1966年3月毛泽东在杭州召集政治局开扩大会议,会间传来罗瑞卿跳楼自杀的消息,“这时毛主席有些惊讶的样子,问:‘为什么跳楼?’然后讲了一句:‘真没出息!’听起来那意思是官司刚开始打就跳楼,官司还在后头呢。 ”的确,“真没出息”四个字隐约透露出毛泽东并没有把罗瑞卿“彻底打倒”的意思,这从后来罗瑞卿以伤残之身竟然能捱过“文革”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事实也能得到佐证。所以说,罗瑞卿事件的发生主要是由于罗的某些言行影响了毛的斗争部署、犯了毛的大忌,而林彪了解了毛的心思后给罗捏造“罪证”,既适时地支持了毛,又顺势打击了异己,但毛对待罗瑞卿与他对待刘少奇、彭德怀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1966年毛泽东在给江青的一封信中说林彪利用自己以达到其个人目的,即所谓“为了打鬼,借助钟魁”,但其实毛本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应该说,自1959年以来,毛泽东和林彪都把对方用作“钟魁”去打自己心目中的“鬼”,只不过,“文革”前期他俩各自心目中的“鬼”还有一定的共同性,而到了1970年前后,毛泽东因担心林彪尾大不掉而逐渐把这“亲密战友”看成了“鬼”,这就不能不闹出政治地震了。至于罗瑞卿,他在毛眼中应该还算不上是真正的“鬼”,充其量只是个犯了“错误”的“没出息”的仆从,他妨碍了毛的打“鬼”行动,就得吃点儿苦头。

  “高干”们的另一种不为人知的“职责”

  众所周知,“高干”们在自己所管辖的领域或部门都是很有地位、很有尊严、很风光的,但谁能知道,他们有时还得担任另外一种不能为外人道的上不得台面的“职责”,那就是临时当押送其他犯“错误”的同事的“押送员”。李雪峰就担当过这样的任务。1966年4月,中央领导人们被召到毛泽东正住着的杭州开“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会上毛亲自决定将中共中央秘书长兼北京市委书记彭真“打倒”。“会议结束,中央指定我和宋任穷(时任东北局第一书记、沈阳军区第一政委——引者注)与彭真一道乘飞机回京,明是陪送,实是押送。在26日晚杭州到上海的火车上,27日上海到北京的飞机上,都没话讲。开始三个人面对面干坐着,……大家心里都明白,我们俩的任务是‘护送’他回来。”彭真的职位比李、宋两人的高,这样的“任务”其紧张和尴尬可想而知。
  据李雪峰说,这样的“待遇”罗瑞卿也“享受”到了,在1965年12月他被莫名其妙地召到上海接受政治审判时,“一下飞机,由上海市委书记陈丕显和空军司令员吴法宪迎接,将他送到一个地方,警卫森严,实际是软禁”。在这里,陈丕显和吴法宪成了“押送员”
  “高干”们临时客串“押送员”,这也是威权政治下内部斗争的必然之举。这种斗争没有法律制度的规范,而是按照党内“法统”或者更严格地说是按照最高权力者的个人意志进行的,斗争失败者受到的是政治审判,但由于其一,高层斗争必须严格保密,以免引起社会上的猜疑,其二,斗争失败者毕竟曾是高层人士,属于“大夫”阶层,不能把他们像“庶人”一样对待,其三,政治斗争又是变化莫测的,昨日的座上客沦落为今天的阶下囚,而今天的阶下囚明天说不定又会成为座上客,因此之故,对政治斗争的失败者,除非已经决定要将其“彻底打倒”、置于死地,一般不会马上让他受地位低下的“狱吏”之辱。“高干”当“押送员”,既能防备斗争失败者有什么反抗举动,又能给他们以与原来养尊处优地位比较相称的待遇,这实在是高层斗争中的一个很好的“创举”。

http://www.wangjiwang.com/Memorial/memorial_shc.aspx?id=13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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