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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不为子女谋求特殊待遇(19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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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2 22: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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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不为子女谋求特殊待遇
本报评论员
8月9日北京几个报纸发表了三个高干子弟因违法犯罪被依法判处徒刑的消息,北京日报还发表了《警告那些违法犯罪的干部子弟》的评论员文章,充分说明干部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性。我们每一个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都应该把教育子女的责任承担起来。要教育好子女,必须进行多方面的工作,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切勿为子女和其他亲属谋求特殊待遇。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反映了群众的这种愿望,明确提出:“要坚决克服一部分领导干部中为自己和家属谋求特殊待遇的恶劣倾向”,“禁止利用职权为家属亲友在升学、转学、晋级、就业、出国等方面谋求特殊照顾”。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准则》的这一规定,是搞好党风的一个重要课题。
我们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党的性质决定了我们每一个党员,包括党的领导干部,只有为人民的利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义务,绝无为自己以及子女谋求私利的特权。建国初期,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有崇高的威信,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党提出并实施了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把革命和建设不断引向胜利,不断给人民群众带来实际的利益;一是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公私分明,克己奉公。这种先锋模范作用是一种高效的净化剂,影响所及,社会风气为之一新。
但是,我们党成为执政党以后,确有少数同志经受不住胜利的考验,他们受到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居功自傲,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对子女也就不能严格要求,不能正确对待。十年动乱中流行全国的一种愤愤不平的说法:“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更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某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子女谋求特殊待遇的不满。那时候,一方面是“一人犯罪,九族株连”,另一方面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不少人一戴上“革命领导干部”的桂冠,“有权就有了一切”,子女就可以不去上山下乡,就可以弄回大城市、弄到自己身边,就可以参军、入党、提干,安排体面而轻松的工作,甚至为非作歹而得以逍遥法外。若是名列“无产阶级司令部”,子女更是身价百倍,连旁系亲属,也纷纷委以重职。封建社会“子以父贵”的流毒,在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里风行一时,不能不说是一个不幸。
粉碎林彪、“四人帮”以后,我们党一再敲起警钟,要求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注意纠正这种为子女谋求特殊照顾的歪风。绝大多数同志是大公无私,严于律己的。但是,也有极少数同志不以为然,甚至认为昔日挨批斗,子女受株连,受苦受难,现今重回领导岗位,让子女得到补偿,理所当然。因而不惜利用自己的职权,使子女得到各种照顾。这种作法,影响很坏;这是封建意识对我们一些同志的腐蚀。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福荫子女”是天经地义的。那时候,因为父、祖担任官职而子孙受封是很普遍的。史书上常见的“少以父荫”,说的就是因为父亲的福荫而少年得官。汉朝的卫青因为是皇后的弟弟,又建立军功,被封为长平侯,“青三子在襁褓中,皆为列侯”。在摇篮中的孩子,只是因为老子的功劳而得高爵厚禄。汉朝还规定,相当品级的官员任满一定的期限,可以保举子弟一人为郎官,称为任子。任子制度发展到明清两代,变成“荫生”。荫生是凭借上代的余荫取得进入国子监学生的资格。这种荫生入监读书只是招牌,其实是经过一次考试形式就授给官职。封建时代这种“子以父贵”的制度虽然不再存在了,但是这种观念仍然根植在一些人的头脑中,照样发挥作用,有些干部就因而利用自己的职权,想方设法为子女谋求种种特殊待遇。人们鞭笞这种封建余毒,是完全有理由的。
这里,关键的问题是不要把自己摆在特殊的位置上。这样,也就不会把自己的子女摆在特殊的位置上去。现在,我们确有不少领导干部,对子女不偏爱,不放纵,不任其坐享前辈的革命成果,不为子女谋求特殊照顾。
老同志对革命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人民给他们一定的荣誉,委以相当的权力,并给他们提供从事工作的比较优越的条件,这是完全应当的。我们的同志要慎重地运用这种权力,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这才符合人民的愿望。如果不是这样,而是居功自傲,自以为高人一等,那就很难不滥用自己的权力,很难不把自己的子女视为理所当然应该受到特殊待遇的“天之骄子”。人们常说:“在子女身上可以看到父母的影子”,这不是毫无道理的。对自己严格要求才能对子女严格要求,对子女的放纵常常反映了对自己的放纵。当然,这不是说对子女可以毫无父子之情。共产党员、党的高级干部也是人,也有爱子爱女之情。事实上,由于生活待遇上不可避免的差别,高干子女的生活比较好些,这是可以理解的,人们并不要求“划等号”。但是这种待遇不能超出合理的范围;超过了一定的范围,利用自己的职权去谋求特殊的照顾,就是党纪国法所不容许的。对共产党员,包括党的领导干部来说,家庭的利益、子女的利益,只能放在人民的利益之中去考虑,而不能放在人民的利益之上去谋求。为子女谋求特殊照顾,这不是对子女的爱护,而是对子女的坑害;不仅害了子女、也会害了自己。由于对子女的放纵,现在已经出现了父母病重、尚未亡故,子女就急于争夺“遗产”的事情,甚至使父母含恨而终,败坏了党的威信,这还不值得深思吗?
毛泽东同志和周恩来同志生前都曾经以八旗子弟的没落来告诫我们的同志。八旗原是清朝兴起时期的功臣宿将,能征善战,立过汗马功劳。可是,八旗子弟在和平的环境中娇生惯养,坐食俸禄,终于沦为游手好闲、腐朽无能的大烟鬼,完全丧失了战斗力,面对列强的侵略,只好屈膝投降。这样的历史教训确实值得我们警惕。
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很多老革命家在白色恐怖统治下冒着生命危险参加革命,其中很多人闹革命首先革自己家庭的命,抛弃比较富裕的家庭,辞别了父母兄妹,离开了比较舒适的城市生活,毅然决然地和家庭决裂,历尽千辛万苦投入革命斗争的洪流。那个时候,为了革命,自己的一切都可以抛弃,连自己宝贵生命也乐意牺牲。现在,我们并不要求领导干部牺牲自己的家庭利益,只要求放弃那些非份的待遇,只要求不要为自己的亲属追求那些特殊的照顾,我们认为,是应该而且完全可以做到的,并没有任何做不到的苛求。
一个时期以来,对干部子女,特别是高干子女,议论甚多。我们历来认为,对这种议论要具体分析。有的人一提高干子女就皱眉头,这是一种偏见。高干子女,也同工农子女一样,绝大多数是好的。他们当中很多人受父母牵连,长期挨整,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在同林彪、江青一伙作斗争中作出过突出的贡献,这是不容抹煞的。他们有些缺点,大都属于青年人的通病,硬把它同“高干”的家庭联系起来,是不公正的。至于那种“衙内”式的人物,只是极少数,我们任何时候都不应该以偏概全。也有些高干子女,一听到社会上有所议论,就牢骚满腹,甚至说:“‘四人帮’的时候整我们,现在又整我们”,这也是不对的。“四人帮”是无中生有,捏造罪名,必欲置人于死地而后快。人民群众不满于某些高干子女的不正之风,是出于对高干本人及其子女的爱护,还是希望他们知过能改,改了就好。这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我们的干部子女,包括高干子女,应该从群众的议论和批评中,汲取正确的意见,不断地鞭策自己,把自己锻炼成为合格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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