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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初重庆营业性舞会沉浮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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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09: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谊舞,对于时下的人已是老派无奇的娱乐,然而时光的钟表倒拨30年,它却是疯魔众生的“恶之花”。资产阶级自由化、伤风败俗、耍流氓,在当时官方的词典里,与之关涉的大多是这些不洁的字眼,更严重的是举办营业性舞会是非法行为。

  1979年冬,市文化宫举办了重庆改革开放后第一场营业性舞会;1984年夏,隶属市文化局的文化实业总公司开办了重庆改革开放后第一家营业性舞厅。这两项感应风气的举措,为重庆营业性舞会的合法化开启了大门。近日,本报记者走访了当年的牵头人、舞客、乐手等当事人,找回了那段摸着石头过河的故事,一段富于戏剧性的历史,一些已被淡忘的生活片断。

  1979年:初试

  第一场营业性舞会在文化宫举办 国务院跳舞民间开舞禁

  1979年初,广州东方宾馆花园餐厅开设了国内第一家音乐茶座,以本地歌手翻唱港台歌为主要节目,被普遍认为是市场兴起的标志。

  这一年,邓小平被美国《时代》周刊选为过去一年的世界风云人物,可口可乐和高仓健进入国门;看电影是最重要的娱乐方式,《大众电影》刊登的接吻剧照引发大讨论。

  1979年12月,重庆改革开放后第一场营业性(即公开售票)舞会——文化宫周末交谊舞会诞生,牵头人是时任文化宫文艺科科长的唐泽民。据唐介绍,当年开舞禁是自上而下发生的。1979年除夕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由国务院管理局组织的新春联欢会上,出现了消失多年的交谊舞。人们随即口耳相传,看作是开禁信号。民间舞会在全国各地蓬勃生发,重庆也不例外。

  唐泽民用“疯狂”二字形容当时的跳舞热,“录音机刚进来,但很少人有,大家就用口琴、笛子、吉他、二胡这些方便的乐器伴奏。只要有坝子的地方,不管坑洼与否,都有跳舞的人”。看到街上跳舞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狂热,唐泽民觉得可以顺水推舟,利用文化宫这个平台正规地引导一下。于是,他给文化宫领导打了办舞会的报告,很快便得到了批准。

  起用解放前老乐手组乐队

  文化宫办舞会的一个优势是以前办过,有经验,有较成熟的乐队班底。宫里有几位老职工,1949年以前在重庆的几个顶级舞厅如圆圆舞厅、皇后舞厅做过乐手,后来一直是文化宫舞厅的顶梁柱,文革中却被安排去收门票。他们一听说舞会要重新开办,都觉得很舒心。唐泽民将他们聚起来,再抽调一些职工乐团的乐手,开始了排练。

  “职工乐队的乐手演奏惯了样板戏和革命歌曲,出来的感觉总是硬邦邦的,必须要老乐手带。当时还进行了简单的拜师仪式,敬酒作揖,算是认了老师。经过老乐手的口传心授,整个乐队逐渐能奏出舞会的味道了。”唐泽民提起几位老乐手感慨良多,说他们都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德国人美国人教出来的好手,一流水平,名声响当当。但如今已过世。

  最后组成的乐队是标准的“轻音乐管弦乐队”配置——架子鼓、萨克斯、小号、长号、小提琴、大提琴,主要演奏中外名曲(如《哦,苏珊娜》)、电影歌曲(如《柳堡的故事》主题歌《九九艳阳天》)和中国民歌(如山西民歌《绣荷包》),有“不健康”嫌疑的(如《夜上海》)还不敢碰。

  四五百人场地装了七八百人

  舞会是在当年12月的一个周六开张的,地点在文化宫篮球场一侧看台下面的休息厅里。场地布置得很简单,在水泥地撒上滑石粉,将两串15瓦的彩色灯泡交叉挂起,就算临时舞厅了。门票用的是文革前文化宫没用完的舞会门票,票价两角五,有工会会员证的便宜几分钱(文化宫的收费项目对工会会员均有优惠,比如门票4分,有工会会员证的就卖2分)。

  舞会晚上7点半开始,但外面的坝子上晚6点半就聚满了人。有一些不会跳的,用嘴数着拍子提前练习着。

  重庆市电力局的通讯电缆工魏友德回忆说,时年38岁的他,当天晚7点钟闲逛到文化宫,发现人比往常多,一打听有舞会,他兴奋不已,立刻到售票点询问,可票已经卖完了,最后找到在文化宫工作的熟人,让后者帮忙带了进去。

  30年后回想起当时的场面,魏友德的第一印象就是“人多”,唐泽民更是干脆地形容为“煮水饺”。只能容纳四五百人的场地装了七八百人,又没有茶水卖,魏友德称他很快便汗流浃背、口干舌燥,可心里面很高兴:“有乐队,比在外面跳坝坝舞舒服得多!”

  魏友德说,当天舞会上人多,但秩序井然,刚从禁忌时代过来的人们不像现在这么张扬,互相让着,轮换着跳。中年人占了大部分,穿最平常的着装,跳的也是最“规矩”的三步、四步、伦巴、探戈。这些人大多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老舞迷,纯粹为跳舞而来。

  1980年—1983年:封杀

  公共场所自发舞会是一种精神污染 市公安局紧急叫停

  举办舞会的事,唐泽民虽然给文化宫领导打了报告,但并没告知文化局、工商局和公安局相关部门。连续5个周末办了5场舞会后,公安局知道了,便口头责令文化宫将其关闭,并没收了剩下的全部营业款。

  “其实现在想起来,我们也就收了点工本费,还不能彻底算营业性舞会。”唐泽民觉得有点冤,“请乐手吃饭,买滑石粉这些都要钱。当然,公安机关那边认为只要卖了票,就算营业性质了,而国家没有明确开这个禁令,就不能搞。”

  据《四川统计年鉴》的统计显示,1979年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为53元,对于两角五的票价,好比现在一个月收入约8400元的人去看一场40块钱的电影,确实不算贵。

  1980年上半年,自发的营业性舞会在全国各地都冒了出来。当年6月14日,公安部、文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取缔营业性舞会和公共场所自发舞会的通知》,要求“公园、广场、饭馆、街巷等公共场所,禁止聚众跳交际舞”。

  《通知》认为,“这类舞会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少问题。有些人舞姿低级庸俗,丑态百出,伤风败俗。舞场秩序混乱,流氓打架斗殴、猥亵侮辱妇女、偷窃财物和挤死、摔死人的事件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坚决要求政府予以取缔”。

  办舞会向家庭转移

  封杀令出来后,办舞会的风向只有转移。据魏友德介绍,随着卡式录音机的增多,当时家庭舞会开始兴起。街上跳的人少了,谁家宽敞,就到谁家里去跳。邓丽君的歌和一些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靡靡之音”被争相拷贝。公办的非营业性舞会一些企业还会举行,但小心翼翼,“靡靡之音”是绝对被禁止的。

  1982年3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严禁进口、复制、销售、播放反动黄色下流录音录像制品的规定》。今年已70岁的焦亚虎当年是西南电管局职工乐团的小提琴手,也是重庆电力专科学校的老师,他回想当年的情景:“上面派我去老师宿舍搜缴邓丽君的磁带,但无功而返,因为老师们私下并不买账,说现在不准放我收起来就是了,什么时候准放我再拿出来放。我也不是很‘左’的人,这事就不了了之。”

  1983年5月,公安部和文化部再次联合发布了禁令,即《关于取缔伤风败俗舞会的通报》,重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营业性舞会和变相营业性舞会,说明这几年民间其实仍然有人偷偷地举办营业性舞会。

  1984年:再生

  文化局开办第一家营业性舞厅 成都获知开禁消息

  1984年8月11日,四川省第二届职工文艺汇演在成都举行,唐泽民带团前去参加。闲时逛人民公园,发现公园里居然在搞露天舞会,还卖票。凑过去打听,售票员告诉他,舞禁已经开了,成都有几个地方正在试点。唐泽民听后满心欢喜,一回到重庆就马上向上级打报告,申请重开营业性舞会。

  这一次,经过文化局、工商局、公安局层层批准之后,11月13日,文化宫的营业性舞会又恢复如初。地点搬到了文化宫第二会场,场地变为更好跳的水磨石地板,彩灯上多了装饰的灯笼,票价也涨到1块,还有汽水卖。唐泽民这时的头衔变成了“文化宫音乐厅经理”。

  唐泽民介绍,当时跳舞的人更多了,但有关部门出于安全考虑,规定舞会只能以“1.5个平方米1对人”的标准卖票,“票在15分钟之内就卖完了,票贩子开始出现,最贵炒到5块钱一张”。

  焦亚虎说,这时候的人已不像1979年那么拘谨了,会跳舞的年轻人也多了起来,舞会的气氛便随之变化。他那段时间也加入了文化宫的舞会乐团,有次将一位从美国回来的朋友带到舞会上,朋友看到舞池中居然有人赤膊上阵,连连摇头,说很反感重庆这种土风气。

  改革从文化局内部发生

  唐泽民不知道,就在他带团到成都参加演出那几天,1984年8月18日晚,隶属重庆市文化局的文化实业总公司(该公司于1984年8月2日成立)的第一个营业性项目——营业性舞厅“抗建堂俱乐部”已开张迎客。而在此之前一个月,文化实业总公司筹备处已利用解放碑重庆剧场的门厅办了几场送票性质的舞会。


1984年的抗建堂俱乐部

  当年7月21日的《重庆日报》在头版次要位置对此作了题为《欢歌声中起舞,青春活力洋溢——本市消夏音乐舞会受到青年欢迎》的正面报道:“本市首次消夏音乐舞会19日晚在重庆剧场举行……晚8时许,乐队奏起轻松欢快的《迎春曲》,一对对舞伴步入舞厅,翩翩起舞,随着《邮递马车》、《蓝色探戈》、《康定情歌》等一曲曲不同风格的舞曲声……参加这次舞会的共有各界青年300余人,大龄未婚男女和中、老年舞迷也不乏其人。市府和市文化局负责同志也兴致勃勃地参加了舞会。”

  报道中提到的“市府同志”,正是时任重庆市副市长的冯克熙。

  副市长护驾 公安部放行

  文化实业总公司的筹备工作,是当时文化局的几位年轻干事负责做起来的。记者找到了牵头的两位,当时在文化局办公室工作的王川平和在文化局艺术处工作的朱服兵。

  现在是三峡博物馆馆长的王川平对记者讲起了当年那段“紧张”的日子:“当年没有部门可以批准你办营业性舞会,这种事情在社会上是非法的,往上面请示都不知道怎么请示。而其中主要阻力在公安机关,于是我们就去请分管文化的冯克熙副市长出面。我们是广告都贴出去了,一边筹备舞厅开张,一边通知公安局。我们对公安局说冯市长要到场,他们一听副市长要参加,不敢立即制止,便向公安部打电话请示。”

  王川平回忆,公安部的指示是在最后一刻传来:“不支持,不反对,加强观察。”市公安局于是派了许多便衣到现场巡视。舞会开始,冯克熙发表了简单的讲话,并带头跳了一曲,之后王川平就一直回文化局守在电话前等消息,生怕有什么变动。

  朱服兵告诉记者:“冯市长跳了两曲就走了,我们怕他前脚一走,公安后脚就行动。结果,整场舞会虽然人数爆满,连外面的街上都站着人,且时髦的年轻人占多数,但近3个小时的舞会相安无事。”

  门票从1元炒到5元

  朱服兵在办舞厅的第二年就离开了文化实业总公司,下海经商至今。据他回忆,办舞厅一事,最早是一位领导从北京开会回来,在办公室说北京允许办公司了,他和王川平听见,才开始着手做。“但上面主要是想解决八大剧团以及各个场馆的富余人员,以为我们要办农场。我们想的是跳舞的人多,不如开舞厅,就误打误撞地开了”。

  据朱王两人追忆,舞厅经营起来后,每天生意爆棚,1块钱的票炒到5块,连公安局的人也托人来买。接下来几个月,营业性舞厅如雨后春笋般多了起来。但王川平透露,“有段时间公安局还因为有舞厅发生治安事件,勒令关闭了全市所有的舞厅”。

  1984年10月,宣传部、文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舞会管理问题的通知》,认为舞会“对活跃文化生活起了一定积极作用”,可以有条件地举办经营性舞会。但一直到1987年2月,文化部、公安部、工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改进舞会管理问题的通知》,才第一次正式明确了举办营业性舞会的合法性质。

  80岁老舞迷回忆半世纪重庆舞厅

  凌丹影女士不久前刚过了80大寿,已去世的丈夫是一位出色的小号手,1949年以前就在舞厅跑场。上世纪四十年代,丈夫到万县的盟军联谊社驻场演奏,她随同迁往。当时还不满18岁的凌丹影觉得舞会很新鲜,就躲在舞厅的大柱子后面看。现在电视剧里出现民国时候的舞会,她还能回想起那时的场面:“和电视里放的一样,爵士乐队奏起音乐,军官和太太们打扮得漂亮得体,相约而来。”

  凌丹影说当时也自然而然想学跳舞,但穷人家不可能找老师学,只得观察舞客的步伐自己琢磨,下来还用粉笔在地上画。直到1951年左右到崇德会计学校读书后,她才第一次下场跳舞。当时丈夫在像扬子江、颐之时、白玫瑰这样的舞厅演奏,她放学后就经常以找丈夫为借口,和好友混进舞厅。据她回忆,很多舞厅消费较高,供应咖啡、牛奶以及各种西餐;舞池比舞厅地面稍微矮一点,贴地安装一圈彩灯,木板地面光滑亮堂。

  “改革开放后的舞厅的硬件在各方面都比不上早年,特别是乐队,自从我丈夫那一代乐手在1985年前后逐渐去世后,这部分就衰落了。后来都放录音,完全没有感觉。”开禁以后,凌丹影也时不时去跳舞,但热情不如以前了,“大多数人跳的都是‘走走步’,哪里是跳舞嘛,我一点也不喜欢。我们以前的花式跳法,很多人都不会。”

  “随着娱乐方式增多,正规舞厅越来越少。那种黑灯瞎火的舞厅我也去过,根本不是舞厅。”现在,老太太仍然要跳舞,每天早上去大礼堂跳坝坝舞,每个月5块钱,但年纪大了一曲快三步也跳不完,只当锻炼身体。不过,有些年轻人看到她会跳老式花步,会主动上前请教。

  回头看风波

  王川平:当时在“左”的气氛下,营业性舞会并不合法,一次大胆的尝试打开了禁区,既满足了老百姓的生活需求,又对文化娱乐市场的规范管理起到了推动作用。尽管当时的人并没有将此事上升到思想解放的高度,但它确实有这方面的意义。

  朱服兵:那时搞公司靠的是摸索,谁也不知道后来会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搞舞厅也没什么大道理,就是对固有生活的反叛,希望改变生活方式。虽然当时文革过去几年了,但很多观念没打破,精神压抑,生理压抑,社会大众都有这个需求。

  戏剧研究者石曼:1984年将抗建堂剧场改造成舞厅,戏剧界的人意见都很大,但赞成派的说法也无可厚非,人要吃饭嘛。双方不存在谁对谁错,但是对我这种搞了一辈子戏剧工作的人来讲,还是感到很遗憾。回过头来看,在商业大潮的冲击下,这些似乎都不可避免。


来源: 西祠胡同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l ... 20140716109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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