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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国强 马逸凡 1976年“南京事件”的政治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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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 20: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Gowest 于 2025-4-2 20:26 编辑

[内容提要]1976年春的“南京事件”是全国“四五”运动的先声。本文较为详实地叙述了四位卷入“南京事件”的南京大学师生的“文革”遭遇,揭示了他们积极投身抗议示威活动的心路历程。同时借助福柯的现代政治理论,分析论述了“文化大革命”理念及其实践的种种弊害。本文强调指出,导致“文化大革命”破产和毛时代中国政治终结的最根本原因,不是来自“修正主义”或“帝国主义”势力的渗透与颠覆,而是来自当时中国政治体制内部的异化和裂变。

1976年春天爆发的全国范围的“四五”运动,推动了持续十年的“文化大革命”的终结。而“南京事件”是全国“四五”运动的先声。所谓“南京事件”,最初得名于《中共中央关于南京大字报问题的电话通知》(简称“中央四·一电话通知”),特指1976年3月底发生的大规模群众抗议示威活动。4月初北京“天安门事件”发生后,“南京事件”又被加上了“反革命”等定语。

一、“南京事件”中的四个南大故事

南京大学是南京地区“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发源地。1966年6月初发生的南大“六·二事件”经《人民日报》的大肆渲染,在全国范围产生了很大影响。此后,无论是群众运动在极“左”路线鼓噪下的狂飙突进(如1967年初的“一·二六夺权”和1967年夏天的“倒许风潮”),还是群众运动在当局的持续打压下土崩瓦解(如1968年以后持续数年的“清队”运动和“清查五一六”运动),南大一直处于当地政治风暴的中心。“文化大革命”后期,南大师生再次在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和1976年“南京事件”中扮演要角。因而,要深入探讨南京地区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就不能不提到南京大学。另一方面,南大又是当时中国社会中为数众多的基层单位之一,与其他基层单位共同存在于一个特定的宏观社会制度框架之中。这里发生的种种故事并非孤立的历史现象。对南大个案的解剖分析,具有相当的典型性和普遍性。

本文的论述,始于四位亲历“南京事件”的南大师生的故事。

李西宁

在“南京事件”中表现最突出、社会影响最大的南大人,无疑要数南大数学系青年教师、团总支书记李西宁。他因在3月29日组织数百南大师生在鼓楼、新街口、大行宫闹市区游行示威,以及在30日草拟张贴“无数革命先烈和革命前辈用鲜血打下的红色江山我们也要用鲜血来保卫”、“警惕赫鲁晓夫式的个人野心家、阴谋家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等“反动标语”,在后续的清查运动中遭到逮捕。“南京事件”平反后,他被授予“英雄战士”称号。

李西宁出生于一个军队干部家庭,其父母在革命战争年代参军入党,1949年后具有相当重要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影响。1966年春夏“文化大革命”爆发时,李西宁是扬州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参加过拥护扬州市委和扬州地委的“保守派”红卫兵组织。1967年初扬州发生“夺权”以后,当地“保守派”群众组织纷纷垮台,他转而成为“逍遥派”,后来又到苏北农村插队两年。“文革”群众运动的波折起伏以及农村艰苦生活的切身体验,促使他认真思考个人前途和国家命运。1970年,他因工厂招工回到扬州。1972年,他成为南京大学首届工农兵学员。1975年,他毕业留校担任系团总支负责人,兼任秦峰(工农兵学员,班级党支部书记,是“南京事件”中被捕的三个南大人之一)所在班级政治辅导员。

因个人成长经历和家庭环境影响,他对“林彪事件”后的各项政策调整欢欣鼓舞,对“四人帮”策动的“反潮流”逆动嗤之以鼻,对邓小平主持的1975年“全面整顿”衷心拥护,对1975年年底兴起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十分抵触。因而,他不但没有曲意逢迎这场运动,在学生中间动员“批邓”,反而积极卷入1976年春的抗议示威活动。由于他的特殊地位,更由于他的思想情绪具有社会代表性,他最终成为“南京事件”中最具影响力的公众人物。

康育义

康育义是因“南京事件”遭到逮捕的另一位南大人。当时抓捕他的理由,是他在新街口“聚众发表反革命演说”。“南京事件”平反后,他也被授予“英雄战士”的称号。

康育义出生于福建山区农村一个“地主”家庭。这个“黑五类”家庭成分其实是1951年“土改”运动中硬性摊派指标的产物。他中小学阶段一直品学兼优,并于1955年考入南京大学地质系,1959年毕业留校任教。“文化大革命”爆发后,他也曾试图紧跟“革命形势”,投身“文革”运动。但因为家庭出身问题,他无缘于校内外各派“革命群众组织”,在轰轰烈烈的“造反”、“夺权”活动中并无突出表现。然而在1969至1972年间,他因所谓“五·一六”问题受到长达两年的隔离审查,精神和肉体饱受折磨。这是他在内心深处反思和否定“文化大革命”的重要触媒之一。他的“五·一六”问题审查结束后,恰逢第一批工农兵学员进入南大。对他个人而言,此时“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工作和生活重新进入正常轨道。他拥护“林彪事件”之后周恩来领导的局部整顿和1975年邓小平领导的全面整顿。

不料1975年底和1976年初,“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不期而至,“批唯生产力论”的舆论宣传甚嚣尘上。这引起他的极大不满。他的日常工作之一是野外考察。“南京事件”发生前不久,他刚刚去过贵州普定和安徽芜湖。当地农村的贫困落后景象令他十分震惊。他认为中国的当务之急,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他对南大校园里的抗议示威活动非常关注,非常同情。但他无意直接参与这些活动。在他看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就是以实际行动抵制“四人帮”的倒行逆施。

所谓“聚众发表反革命演说”,起初不过是一段个别对话。3月30日,当地自发的群众抗议示威活动达到高潮。康育义傍晚下班回家途经新街口,因人流拥挤走得很慢,无意之间听到路边有两个人的谈话。其中一人是江苏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他谈到各地的经济形势和生产情况,对局势的发展忧心忡忡。康育义深有感触,情不自禁地加入了这场谈话,谈了自己在野外考察时的经历和感受。这时越来越多的人围拢过来,倾听他的见闻和感想,并发出积极而热烈的呼应。于是,一段“个别谈话”演化成一次“群体对话”。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真情告白,变成了“反革命”的“宣传煽动”。一个“文革”期间名不见经传的“逍遥派”,成为“南京事件”中的轰动人物。

李良玉

李良玉是南大历史系1973级工农兵学员。他曾因参加3月25日班级自发组织的赴梅园新村悼念周恩来活动,在清查运动期间受到“批评教育”。后来因及时提交“自我检查”得到解脱。

李良玉来自江苏南通地区的一个偏僻小镇。“文化大革命”爆发时,他是初中一年级学生。他的父亲1949年后参加工作,是镇上一家小工厂的党支部书记。母亲是“农转非”不久的家庭妇女。他对“文革”的憎恨厌恶情绪,首先源于学校里发生的学生批斗打骂老师的行为。其次,是因为他的父亲——一个克己奉公、任劳任怨、在当地权力格局中无足轻重的基层单位小干部——在运动中首当其冲,被打成“走资派”。内心的抵触情绪和“狗崽子”身份,使他无缘于轰轰烈烈的学生“造反”运动。1968年初中毕业后,他被动员“上山下乡”。与在城市干部家庭长大的李西宁不同,李良玉和他的家庭非常了解中国农村落后与赤贫的真实状况,不存在任何“田园牧歌”式的美妙幻想。他的下放是被逼无奈的结果。而且,由于不利的家庭背景,他脱离农村生活的道路也较为曲折。这样的人生经历,无疑大大加深了他对中国社会的理解和认知,强化了他批判现实的理念和变革现实的愿望。他最终能够成为南大工农兵学员,主要得益于1973年招生政策的微妙变化(在“单位推荐”之外附加了“文化考核”)。不过当年发生的“张铁生事件”害得他差点名落孙山,所以他对此类“反潮流英雄”非常反感。

李良玉积极参与群众性的抗议市委活动,还与他在大学期间博览群书和慎思明辨有关。古今中外诸多先贤的经典著述及其所包含的批判意识,大大拓展了他的理论视野,进一步深化了他对当时中国社会诸多荒谬现象的本质认知。他和他的同学们不顾禁令参与“悼念周总理”活动,实质上是一种政治抗争。用他的原话讲,就是“感觉这个社会太黑暗了,必须放一把火烧一下才痛快。”

姜平

姜平是南大历史系中年教师,老党员。他出生于一个苏北乡村知识分子家庭,1949年春参加革命,1949年后从事过基层政法工作。1956年,他作为“调干生”进入南大历史系学习,毕业后留校任教。

从现有的各种资料看,姜平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并无任何突出表现,因而也没有大的政治起伏。“文化大革命”期间也是如此。然而在1976年初春,也就是在“南京事件”发生之前,他却做出一个惊人之举。他曾两次给邓小平、叶剑英等人写匿名信,要求他们采取果断措施抓捕张春桥,粉碎“四人帮”,挽救党和国家于危难之中。这两封信寄出后都被公安机关截获,并被定性为“6118现行反革命”案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排查。由于他在匿名信中特意加入了一些迷惑性的信息,加上南大校系两级组织并未认真贯彻公安机关的排查指示,所以自3月8日公安机关正式立案,直到10月粉碎“四人帮”时为止,“6118案件”的侦破工作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使他侥幸逃过一劫。他的故事直到“文革”结束后才在南大校园中流传开来。现有关于“南京事件”的记述,很少提及姜平的故事。笔者认为,虽然他的匿名信写于“南京事件”之前,不过其思想倾向和政治主张与上面提到的其他参与者基本一致,而且其调查处理过程也与“南京事件”后续的清查运动有关。因而,他的故事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案例。

从姜平的个人经历看,他过去没有经历政治起伏,显然是因为他具有较强的党性观念。他在访谈中提到,“文革”爆发后,他虽然对这场运动不是很理解,但还是自觉响应上级的号召,和其他人一同投身于运动之中。不久,全国各地纷纷“夺权”,大规模群众武斗接踵而至。这使他对“文革”运动的态度发生了显著变化。他开始在内心质疑这是否是真正的“革命”。“九·一三事件”以后,他对“文革”的困惑和怀疑进一步加深。他之所以在1976年初两次冒死写匿名信,显然是因为已经对“四人帮”的倒行逆施忍无可忍。从某种意义上讲,他的故事更加具有广泛的意义。

上面所讲的四个故事,分别涉及南大两位年轻的工农兵学员和两位中年教师。从他们的个人简历,我们不难发现他们之间的显著差异:李西宁和李良玉都是南大工农兵学员,但前者来自拥有相当地位的军队干部家庭,后者则来自乡村小镇的基层干部家庭。前者早年参加过“保守派”红卫兵,后来又沦为“逍遥派”,后者则根本无缘于“文革”学生运动。前者因家庭背景较为顺利地成为1972年南大第一届工农兵学员,后者则经过个人奋斗最终在1973年进入南大工农兵学员的行列。康育义和姜平都是南大中年教师,但他们的家庭背景和成长道路也有很大不同。前者由于“地主”家庭出身,不得不通过一条“白专道路”进入南大,尔后成为南大教师;后者则由于1949年前参加革命工作,得以通过“调干生”的途径进入南大,并在毕业以后留校任教。“文革”运动爆发后,前者主观上很想投身这场“史无前例”的运动,但是客观上不得不沦为“逍遥派”;后者则由于有革命经历和党员身份,一开始便被“革命群众组织”接纳,成为“革命动力”。在“文革”中后期消解群众运动的过程中,前者无端遭遇隔离审查达数年之久,而后者则没有受到严重波及。然而毫无疑问的是,在1976年的“南京事件”中,他们四人的个人情感和政治诉求却是基本一致的。

这里,我们需要回答的问题是: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这些背景经历如此不同的人共同投身到1976年的抗议示威活动中去?这种个人情感和政治诉求的趋同现象具有哪些政治学含义?

二、福柯现代政治理论概述

福柯在其《规训与惩罚》一书中,通过对法国司法制度的谱系学分析,系统论述了现代政治的形成过程及其显著特点。

在福柯看来,在现代政治体制中,权力不是由统治者单方面所组成和维持,也不是由统治者这个唯一的中心向整个社会发出的,而是由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中央与地方,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多方面而又多质的竞争力量的相互联系所形成。他还指出,权力的运行是通过规训技术得以实现的。

为了从权力的谱系学角度深入分析现代社会的监视与规训,福柯选择从现代监狱制度的源头出发。现代监狱的理想模式是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家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在1791年设计的“全景式监狱”。所谓“全景敞视监狱”可以描述为:四周是一个环形建筑,中心是一座望塔。望塔有一圈大窗户,与望塔相对的环形建筑被分成许多小囚室,每个囚室都有两个窗户,一个对着里面,与塔的窗户相对,另一个对着外面,能使光亮从囚室的一端照到另一端。

这样,只要在中心望塔安排一名监视者,就能很好地监视整个监狱每个囚室里关着的人的一举一动;而被监视的这些人,却无法看到望塔中的监视者。也就是说,在环形边缘,人彻底被观看,但不能观看;在中心望塔,人能观看一切,但不会被观看到。这种注视性控制,福柯称其为“权力的眼睛”。每一个人在这种目光的压力之下,都会逐渐自觉地变成自己的监视者,这样就可以实现自我监禁。权力可以如水银泻地般地得到具体而微的实施,而只需花费最小的代价。由此可见,全景敞视监狱是一个完美的规训机构,可以以最小的经济使权力达到最大强度。

福柯对边沁的引证表明,他十分清醒地意识到现代社会并不是一个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摆脱一切权力的乌托邦社会,而是一个依靠规训权力和监视威慑等手段维系的有秩序的社会。不过他的如下论述表明,他对“全景敞视监狱”概念的理解和运用,被植根于现代民主政治的框架之中:“全景敞视建筑是一个神奇的机器,无论人们出于何种目的来使用它,都会产生同样的权力效应。”“然而它与一般监狱的区别在于,其封闭性并不排除有一种外来的持久存在。任何人都可以来到中心望塔,行使监视功能,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清楚地了解监视的运作方式。因此,全景敞视机构所造成的权力强化不会有蜕化为暴政的危险。规训机制将受到民主的控制,因为它要经常地接待‘世界上最大的审判委员会’……这种观看机制曾经是一种暗室,人们进入里面偷偷地观察。现在它变成了一个透明建筑,里面的权力运作可以受到全社会的监视。”

现代政治中所要求的规范裁决和精确惩罚,可以以程序的正当性维护结果的正当性。在福柯向读者呈现的现代政治图景中,规范化裁决维持着一种由法律、计划、条例所明确规定的秩序。这种体制摆脱了传统政治实践中非“赏”即“罚”的极端化做法,而是在正负两极之间划分出若干不同区段,用以区分和衡量人们行为的得失,并据此作出某种相应的赏罚。这样,任何人都无法仅凭个人的好恶随意处置其他社会成员。这无疑有助于维护公平正义原则,确立现代法治规范,摆脱人治因素的干扰。

福柯认为,现代政治为了建立与维护某种秩序,依然充斥着权力、规训、惩罚等因素,然而民主原则、透明原则、对等原则、规范性裁决和精确性惩罚,使之区别于传统的君主暴政。这种新型的权力政治之所以得到社会公众的容忍,能够稳定而持久地存在下去,是因为它旨在为所有社会成员谋取福利,而且确实能够为所有社会成员谋取福利。

三、福柯理论视野下的

毛时代中国社会

“文化大革命”是毛时代中国政治的一个缩影。“文化大革命”理念与实践的破产,很好地诠释了毛时代中国政治终结的大势性。在对这个问题进行理论阐释时,本文前述之福柯现代政治理论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我们之所以想到借鉴福柯的理论来阐释“文化大革命”终结的大势性,最初的灵感来自秦晖的一个看法。他在论述苏联和中国的农业集体化运动的论文中指出:在一个号称提倡“集体主义”的社会,人们应该自由地而不是被迫地组成各种集体。而我们恰恰两者都存在缺陷。想结成的集体不能结成,而不想结成的集体却又无法退出。不能退出的“集体”在逻辑上等值于监狱。我们的相关研究则显示,“文化大革命”和此前其他多起政治运动一样,都是以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方式开展的。然而在集权主义政治动员模式下,所谓“群众运动”实际上是“运动群众”。不管你主观上是否愿意,都不得不以某种方式卷入群众运动(包括被迫做反面角色)。至于你能否退出运动,何时退出运动,以何种方式退出运动,并不取决于你的个人意愿,而是取决于最高当局的想法和意志。因此,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而言,当时的中国社会其实是一所没有高墙的监狱。

从政治控制的技术手段方面看,当时的中国社会与福柯提到的“全景敞视监狱”似乎没有太大差别。例如,由各级党组织、政府、人大、政协构成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以“群众组织”面目出现的工会、妇联、贫协、团组织、学生会等社会组织,共同构成一个覆盖十分广泛的社会控制网络,对所有社会成员形成十分严密的监控。再例如,除了各级各类监狱、看守所、劳改营之外,所有的学校、厂矿企业、农村公社、军营和其他工作单位、社会组织,其实也都担负着监视、规训与惩戒的功能。一旦出现“不法行为”,都会进行严厉处罚。为了制造“驯顺的肉体”和“服从的个体”,人们的每一个生活细节都受到严格的监视,私领域被公共领域吞没。正是凭借着监视、规训和惩罚等技术手段所形成的威慑作用,整个社会得以建立和维持某种秩序。

然而在以下一些方面,当时的中国社会与福柯提到的全景敞视监狱则完全不同。

首先是有无民主机制的制约。福柯认为,全景敞视监狱所造成的权力强化不会有蜕化为暴政的危险,是因为规训机制受到民主机制的制约:其一,监狱不排除外界人员的介入,任何人都可以来到中心望塔,行使监视功能;其二,中央望塔应该是透明的,这样当监视者在行使其监视职能时,他自己也受到被监视者的监视。前者确保了规训机制的开放性,后者保证了其平等性。

然而在毛时代的中国,这样的开放性和平等性都不存在。所有国家大政方针均出自毛泽东个人的乾纲独断。整个国家政权机构的基本功能,就是贯彻执行毛泽东的旨意。人们只能从受到当局控制的传媒获得当局希望他们知道的一些信息,而无法了解整个国家政治决策的全部内幕。他们对最高当局的各种“最高”、“最新”指示,无论理解不理解,都只有服从的义务,没有质疑的权利,否则就会遭到严厉的制裁。“文化大革命”初期的所谓“大民主”,并不是中国政治民主化的体现,而是毛泽东出于权力斗争的需要“运动群众”的产物。从1967年初的“三支两军”,到1968年以后的“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和“清查五·一六”运动,都旨在彻底终结一度“合法”的群众运动,重建与强化原有的领袖权威。这段历史实际上很好地诠释了福柯的如下论断:缺乏民主机制制约的全景式监狱极易转化为暴政工具。

其次是有无特定的功利主义取向。在福柯的权力经济学视野下,“全景式监狱”的功利主义取向具体表现为“增加生产、发展经济、传播教育,提高公共道德水准,增强社会力量”。这与古典功利主义“最大多数人最大的幸福”的观点是暗合的。而且,福柯认为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与规训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是并行不悖的,不过这种规训化程度的提高意味着规训本身越来越“理性化”、“科学化”、“精致化”、“细腻化”和“制度化”。换言之,规训权力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彻底地摆脱人治因素的影响,转化为一种科学管理。

然而“文化大革命”期间,几乎所有政治宣传和政治运动都旨在维护与强化毛泽东的个人权威,经济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都在“政治挂帅”的口号下受到严重冲击。相继控制权力的“红卫兵小将”、“军代表”、“革委会”、“工宣队”等群体对于如何治理国家几乎一无所知,他们肩负的明确的政治使命是“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因而科学的、规范的、细致的社会管理自然无从谈起。甚而至于,在“造反有理”、“反潮流”、“批唯生产力论”等激进政治口号的鼓噪下,工农业生产遭到破坏,国民经济发展停滞,大学教育停顿,中小学教育饱受困扰,公共道德水准严重下滑,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十分贫乏。以维护个人权威为导向的“空头政治”与现代政治中的功利主义倾向背道而驰,无疑使得规训权力本身失去了合法性基础。

第三,福柯认为规训权力的成功,应归因于使用了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以及检查的组合。这样的看法与马克斯·韦伯官僚制组织理论颇为相似。在毛时代的中国,党的“一元化”领导和中央集权政治模式,使得层级监视和上对下的检查比较完善,然而在规范化裁决上却存在很大问题。当时,所有重要政治问题都由毛泽东个人独断,而他做出的许多决定往往受到个人情感因素的左右,显得变化无常、前后矛盾。不规范的裁决就会导致政治原则的模糊,进而导致政治的失败。

与规范化裁决相关的,是惩罚的方式与目的。在福柯视角下,古代对犯罪的“惩罚”本质上是一种对王权的宣示和对犯人的报复:犯罪者破坏法律,也就触犯了君主本人,因此惩罚的仪式是一种“恐怖”活动,即用罪犯的肉体来使所有的人意识到君主的无限存在。换言之,惩罚目的不是重建正义,而是展示权力。然而,近代以来权力机制的变迁,使得微观层面的规训权力取代了宏观层面的统治权力。福柯对规范化的裁决和惩罚的特点做出过如下总结:(1)它们应该尽可能地不带有任意性;(2)这种符号系统应该干预暴力机制,减少人们使犯罪变得诱人的欲望,增强人们使刑罚变得可怕的兴趣;(3)它们使用一种时间调节方法;(4)刑罚是一种关于符号、利益和时间的机制;(5)维系惩罚仪式的是集体对犯罪观念与惩罚观念之间联系的支持;(6)这样有助于在社会中扭转关于犯罪的传统话语。也就是说,现代司法制度是一个统一的、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符号-互动”体系。它营建了关于“法律”、“犯罪”、“惩罚艺术”的概念体系,再依据这样的概念体系去对违背社会利益的“犯罪行为”进行归类与度量,从而塑造“驯顺的肉体”。

“文化大革命”期间,无论是由“革命群众组织”自发实施的批斗和虐杀,还是由过渡权力机构“军管会”、“革委会”领导实施的“清队”、“一打三反”和“清查五·一六”运动,显然都应当被归类于惩罚性权力。这种惩罚在充分展示最高当局不容置疑的权威的同时,也不遗余力地展示了“革命群众组织”和“军管会”、“革委会”自身的存在。以现代政治文明的观点看,上述两类惩罚都是反理性的行为,其特点与规训政治“消弭犯罪”的目标相反:(1)政治行为带有极大的随意性、投机性;(2)不是干预暴力机制,而是助长暴力大规模非法实施;(3)用扭曲的话语体系为已然既成事实的犯罪辩护。联系到“文化大革命”之前和之后的政治发展,我们似乎不难得出以下结论:所谓“革命”,其实只不过是社会成员之间持续不断的相互报复和敌对情感宣泄。最高当局的自私考量和反复无常,使得“社会正义”沦为空想。

四、“文化大革命”与

“毛时代”的终结

以上我们借鉴福柯的现代政治理论,从理论上分析阐释了“文化大革命”和毛时代中国政治的特点,揭示了这种政治形态难以为继的几点理由。以下,我们将回到历史经验的层面,进一步分析阐释我们的看法。

有必要指出的是,虽然本文所列举的四位南大师生分别属于两个年龄段,应该被看作两代人,但是与那些在1949年之前成名成家的“旧知识分子”相比,他们又属于同一个历史范畴。他们的政治生命都始于1949年以后(只有姜平例外),他们接受的也都是新政权的大学教育。因此,他们在1976年卷入抗议示威活动,无疑彰显了来自现行政治体制内部的异化力量。

从他们的简历可以看出,截止到1966年夏天“文化大革命”爆发,不管是出于真心实意的认同(如姜平和李西宁),还是出于规训监视wsCGdOsEAHjSq9uyOHaCyQ==的威慑(如康育义和李良玉),他们都应该算是现行政治体制的拥护者。如果没有“文革”运动的发生和个人处境的改变,他们都无疑会继续保持自己的政治忠诚。然而“文革”的悖论在于,为了凭空发动这场政治运动,需要以牺牲一部分社会成员为代价。因此,李良玉成为他们当中的第一个牺牲品。“文革”的第二个悖论在于,在1966年下半年发动群众运动期间,一批又一批社会成员被动员加入群众运动,然而在1967年以后最高当局试图收缩和消弭群众运动时,一批又一批社会成员则因各种原因遭到驱逐和惩罚。例如,为了彻底瓦解学生运动,最高当局发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号召。这次受到驱逐和惩罚的不但包括已经沦为“狗崽子”的李良玉,而且包括“红五类”出身的李西宁。再例如,为了彻底瓦解高等院校、工矿企业、政府机关和其他单位的群众运动,最高当局发出“清队”、“一打三反”和“清查五·一六”的号召。这次受到驱逐和惩罚的包括康育义。这种无端排异的过程,客观上使越来越多的人脱离“革命阵营”,造成现行政治体制基础的不断削弱。

“文革”的第三个悖论在于,毛泽东发动“文革”本来有着明确的个人目的。但是为了掩盖其不可告人的个人目的,他精心编制了一套“反修防修”的意识形态话语,为人们描绘了一幅关于“革命”和“继续革命”的美好愿景。毛泽东的策略一开始取得了成功,诱使许多人积极投身这场运动。然而一度失控的群众运动,打破了“望塔”和“囚室”之间的绝对隔离,使许多普通人得以了解高层政治的黑幕。而且社会控制的一度松懈,使得1949年以后精心构建起来的社会横向交流壁垒不复存在,为社会上的反向动员提供了可能性。随着运动的曲折发展和多次反复,人们从自己的亲身遭遇中逐渐觉察到“文革”舆论宣传和真实动机之间的差异,也逐步觉察到“文革”运动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从而自觉地走上消极抵制和公然对抗的道路。

“文革”后期政治控制的松懈,可以从姜平逃脱惩罚的事例中略见一斑。其实姜平不但写过匿名信,而且在给工农兵学员上课时散布过大量的异端言论。而在“南京事件”的后续追查中,学员中没有人揭发他的“罪恶言行”。在公安机关要求各单位发动群众进行笔迹比对时,历史系党总支治保委员明明认出姜平的笔迹,却没有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与此类似的一件事是,3月21日,南大校园里贴出一张署名“南大中文、政治、历史三系工农兵学员”的小字报,公开质疑3月5日《文汇报》上的一篇文章,在社会上引起很大轰动。然而在事后的追查中,始终没有查出这张小字报的作者。这样的情况在“文革”之前和“文革”初期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这说明当局的社会动员和社会控制能力有一个逐步衰减直至衰竭的趋势。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本文列举的四个人,其实只是南大师生抗议示威活动的一个缩影。根据一位亲历者记忆,3月25日以后以各种形式卷入抗议示威活动的南大师生大约有上千人之多。另据1976年6月4日南大党委上交的《南京大学情况》报告记载:“前后三四天内,全校先后有10个系、315人卷进和参与了南京反革命政治事件(不包括幕后策划者)。”这里提到的300多人,是指在追查中得到落实的、在3月29日至4月1日之间卷入抗议示威活动的直接人数。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南京大学的情况,其实只是南京各界干部群众抗议示威活动的一个缩影。吴雪晴等人的相关论著提到,在周恩来去世到追悼会召开的7天时间里,共有2500多个单位32万多群众前往梅园新村凭吊。这个数字不包括零散、自发前往的群众。4月3日,中央“四·一电话通知”传达到全体群众后,当天前往雨花台烈士陵园送花圈的就有289个单位共14万多人,比前几天增加了一倍。而在中央电话通知下达后的三天内,共有60万人参加了悼念和游行活动。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理论分析还是从史实梳理切入,都不难理解“文化大革命”和毛时代中国政治终结的大势性。应当承认,毛时代的中国社会的确与福柯的全景敞视监狱具有相似性,而且在规训技术应用方面也不遑多让。然而“目的”与“手段”之间的悖论,从根本上颠覆了规训权力的合法性。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政治形态在招致社会成员极大反感的同时,并没有提供相应的实惠使人们愿意继续容忍。从南京大学四位师生的故事不难看出,导致毛时代政治崩溃的主要因素,不是来自“修正主义”或“帝国主义”势力的渗透和破坏,而是来自这种政治体制本身的异化和裂变。

(相关简介:董国强,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南京大学-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历史学教授;马逸凡,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12级本科生。限于篇幅,未保留文章注释,有需要的读者可向本刊编辑部索取。)

转自《领导者》201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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