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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张春桥“大作”与红色高棉的激进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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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题:张春桥《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与红色高棉激进的实践——十年内乱重大事件点评(选载)

陈剑


1975年4月,张春桥在《红旗》杂志第四期发表了《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这篇文章与姚文元的《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并列,是“文革”后期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两大代表性文章。


01文章出台的历史背景

1974年底,伟人多次谈到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问题。他指出:“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改变了。” 伟人强调,如果不加以限制,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为此,他提出要“限制资产阶级法权”。1975年初,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邓小平出任国务院第一副总理并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并随后在铁路、工业、军队等领域展开全面整顿,力图恢复生产秩序,这在客观上否定了“文革”的部分过激做法。“四人帮”急需从理论上寻找武器,以“反修正主义”和“批判资产阶级法权”为名,压制邓小平的整顿措施。为贯彻伟人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张春桥亲自执笔撰写此文。文章将“资产阶级法权”泛化到经济、政治、文化等一切领域,提出不仅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而且在分配、交换、甚至人与人的关系上,都要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文章发表前送交伟人审阅。伟人对此文表示赞同,认为它配合了当时全党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运动,圈阅并同意公开发表,使其成为当时全党、全国必读的政治教材。

02主要内容与核心主张

张春桥在该文中,将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的“资产阶级法权”(按劳分配原则)概念无限泛化。其核心主张包括:
一. 判定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过渡期文章认为,虽然所有制形式变了,但人与人的关系、分配制度(按劳分配)等领域仍然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这不仅是“资产阶级法权”的残留,更是产生新资产阶级和修正主义的温床。
二. 鼓吹“全面专政”文章提出,无产阶级不仅要在政权上,而且要在所有领域、在革命发展的各个阶段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文章暗示,党内、军队内和国家机关中已经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或者“官僚特权阶层”,必须通过群众运动将他们打倒。
三. 废除按劳分配与商品交换文章强烈抨击当时的商品制度、货币交换、八级工资制等,主张向共产主义的“军事共产主义”或供给制倒退,认为只有消灭这些“法权”,才能防止资本主义复辟。

03 文章在国内产生的破坏性的影响

《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一文发表,产生了深远且破坏性的影响。
一. 干扰了1975年的经济整顿 文章发表后,全国掀起了“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狂热运动。在农村,盲目“割资本主义尾巴”,取消社员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在工厂,批判按劳分配和奖金制度,推行绝对平均主义。这直接导致刚刚阻截住下滑趋势的国民经济再度陷入混乱,邓小平主持的全面整顿受到严重挫折。
二. 泛化了阶级斗争与专政对象 文章片面夸大意识形态的反作用。它将“全面专政”解释为“在一切领域、在革命发展的一切阶段”都要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这导致专政对象被无限扩大,大批知识分子、技术人员和老干部被扣上“走资派”或“资产阶级分子”的帽子,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人人自危和思想混乱。
三. 为知识分子和文化教育事业带来浩劫 在“全面专政”的口号下,教育、科技、文艺等领域被严格控制。任何追求学术自由、专业技能和传统文化的举动,都被视作“资产阶级法权”的变种,导致科技和教育水平大幅倒退。
四. 引发全国范围内的思想混乱 普通群众和基层干部无所适从,干好工作被批,不干工作挨饿,造成了普遍的信仰危机和心理疲惫。

04 文章在全球特别是对红色高棉的影响

张春桥在文章中提出的“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理论,在20世纪70年代的冷战背景下,被许多西方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激进学生运动以及第三世界的毛主义政党视为重要的理论指南。并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内被激进团体用作反思消费社会、货币与等级制度的理论武器。 该文章最具影响力的是,直接助推了柬埔寨的极端政治实验。 张春桥文章主张必须对这些残留的资本主义痕迹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否则就会导致资本主义复辟和“新资产阶级分子”的产生。在张春桥这篇文章发表的同时,1975 年 4 月 17 日,红色高棉(柬埔寨共产党)攻占首都金边,全面夺取柬埔寨政权。波尔布特和红色高棉领导层深受此理论影响,他们不仅取消了自由市场,甚至全面废除了货币体系,实行全民供给制。这正是张春桥在文章中极力主张要加以限制和消除的“资产阶级法权”的极端体现。 红色高棉在攻占金边后,强行将数百万城市人口驱逐到农村,进行残酷的体力劳动改造。这源于“城市是腐朽资产阶级温床”的极端化认知。红色高棉试图通过肉体消灭知识分子、僧侣和前政权人员,来达到张春桥理论中所追求的“彻底消灭阶级差别”。 1975年12月,张春桥作为中共高层代表访问柬埔寨。张在会晤波尔布特时高度赞扬了红色高棉激进的社会改造政策,并称其建立了一个“了不起的意识形态试验场”。实现了中国当时未能实现的目标。 红色高棉在建国时曾邀请中方协助起草了1976年的《民主柬埔寨宪法》。张春桥“全面专政”理论直接影响了该宪法的制定思路,即将柬埔寨塑造成一个没有阶级、彻底消灭城乡差别的农业公社体制。 张春桥的《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为红色高棉的极端实验提供了直接的理论背书与思想支撑。红色高棉的实践则是这种极左政治乌托邦在东南亚小农社会土壤上结出的血腥恶果。

05 文章的核心错误

该文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和唯物主义上存在三个核心错误:
一. 把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当成资本主义土壤 张春桥在文中宣称,中国当时的按劳分配、八级工资制和货币交换等“资产阶级法权”在分配方面还占统治地位,是“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的重要经济基础”。 这完全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和商品货币关系是发展生产力必不可少的经济形式,绝非资本主义经济基础。把它们视为专政和消灭的对象,直接导致了经济上的极左平均主义。
二. 将专政矛头对准广大干部和群众 文章抹煞了无产阶级专政的阶级基础,将“全面专政”的重点引向清除所谓的“党内走资派”、“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新生的资产阶级”。 这严重混淆了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它把广大的各级领导干部、知识分子以及渴望改善生活的普通群众,直接推到了“专政对象”的对立面,严重破坏了人民民主专政。
三. 奉行“上层建筑决定论”,完全否定发展生产力 文章宣称“关键在于我们能不能在一切领域、在革命发展的一切阶段始终坚持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主张在一切领域进行专政批判。 这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的“唯意志论”和“上层建筑决定论”。它不谈发展生产力,不谈改善人民生活,割裂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企图用政治高压和意识形态批判来代替甚至指挥经济建设。

06 历史的清算与否定

1977年底,中央编译局在《人民日报》发文,将长期被曲解的“资产阶级法权”改译为“资产阶级权利”,在理论上正本清源。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将全党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从而开启了改革开放伟大的新时期。1980年,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判决中,将张春桥的文章作为其篡党夺权的罪证。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彻底否定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张春桥的这篇文章被定性为“反革命集团”歪曲、篡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黑经典。

来源:微信公众号 新三届 https://mp.weixin.qq.com/s/NLGCRtqzdbpzhzlr6Qou_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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